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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前女友黑化日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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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月光前女友(20)
      周国与楚国的交界处, 是一片人迹罕见、飞沙走石的荒莽草原。
      两国敌视已久,战火蔓延数年。
      周帝登基之后,推崇文治武功,是民心所向, 楚国的“正义之师”名号开始受到了质疑。
      随着周朝蒸蒸日盛,逐渐凝聚万国来朝的气象,楚国却从昔日赫赫大国沦为作陪衬托, 年轻的国君心有不甘,一面倒向了朝中主战阵营,不惜一切想要突破周国的防线,向京师进军, 直捣黄龙。
      天子一怒, 伏尸百万。
      政治博弈的血雨腥风不仅牵连到边境两国的居民,延绵十里的城镇同样饱受战火的摧残。军队大量的物资供给榨干了百姓的心血,四下流离失所, 生无可栖。
      楚军用力过猛, 民心不稳,周军用了七天的时间,顺利突破楚国边境的第一道关卡。
      “哒哒哒——”
      巷子里传来几道沉稳的脚步声。
      为首的是一个青衣方巾的男子, 身形高大,打扮得极为简朴。蜷缩在角落里的流民畏畏缩缩偷看这一队人, 见男人腰间挂着水囊, 不由自主吞咽了几下。
      这座弥漫了千年风沙的城镇被它的君王遗弃, 楚军撤走之前, 指挥官想出了一条极为恶毒的法子,在水井里投了毒,不出半日祸害数百人。
      周军进驻之后,立马把大大小小的水井封锁起来。由于水源所限,又要供于军用,镇上居民能领到的并不多,大部分人只能忍饥挨饿。
      为首的男人转过拐角,人群里有一个流民突然饿狼扑食般冲了上来。
      “大人——”
      随侍紧张叫了一声。
      “咔!”
      众人只听得细细的骨头碎裂声,那人如同一只小鸡仔,被男人毫不费力提架到空中,双腿不住挣扎蹬着,神色惊恐。
      “饶、饶命,英……”
      对方脸庞涨成了青紫色,一双眼不断往外翻动,死活掰不开脖子上的手。
      “嘭!”
      赵承罡眉头一皱,随手松开了,地面瞬间扬起灰扑扑的尘土。
      流民贪婪喘着粗气,心里头涌起劫后余生的庆幸。等恢复了一些力气,他赶紧爬起来,双膝卑微往前挪了挪,不住磕头,“多谢英雄!小的有眼不识泰山,呃——”
      他的衣领被一只蒲扇般的大掌揪住了。
      抬头就对上了男人威严凛然的虎目。
      “是个男人,就给老子站起来说话!别跟孬种一样求饶!”
      “呃,是,英雄。”
      流民局促抓了抓头。
      “小人姓刘,自小在这个镇子上长大,家里有一个媳妇跟一个三岁的小闺女,她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喝水了,所以小人才动了贪念,要不是英雄手下留情,小人……”
      “啪!”
      一只牛皮水囊砸到他身上,流民手忙脚乱接过。
      “哎!哎!英雄你这是……”
      “拿回去让她们喝着先。”
      “英、英雄……”
      “快滚,老子的耐心有限,再磨磨唧唧的,老子就不给了。”
      赵承罡神情凶狠。
      他最不擅长应付的就是别人的眼泪。
      将军大人心说,若是夫人一哭,那杀伤力恐怕堪比千军万马,自己肯定要心疼得一塌糊涂。不过一个大男人在他面前哭得稀里哗啦的,这种就叫他心烦加头痛了,只想让人滚得越远越好。
      “是!英雄大恩,小人没齿难忘!”
      流民擦了擦眼泪,冲着恩人露出了一个小心翼翼又透着善意的笑,“小人的媳妇现在卧病在床,恐怕没办法招待英雄你们了。”
      赵承罡摆摆手让他赶紧走。
      对方又是再三道谢,钻进了人群中。
      “小四,你去跟着人。”
      “好嘞老大!”
      身形颀长、面容俊秀的小四犹如一条游鱼滑动,眨眼间消失在众人面前。
      “啧。”
      “啧啧。”
      “啧——”
      “三儿你是不是皮痒了,要老大给你松松骨头啊?”将军皮笑肉不笑。
      “老大息怒,息怒。”
      “在下这不是在夸嫂夫人吗?”
      一听到那名字,赵承罡粗大的神经立马变细,挥舞到半路的拳头硬生生收了回去。
      他狐疑扬着浓眉,“这关你嫂子什么事?”
      别以为老子没读书就可以随便蒙人了。
      军师长了一双招人的狐狸眼,笑眯眯地说,“在下以为,嫂夫人真是辖制猛兽的好手,愣是把一个只会抡起刀就砍的冷血屠夫训成了有血有肉的人。”
      赵承罡摸了摸头,简直就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老老实实纠正他说,“三儿你说啥?你嫂子她只会养兔子跟大白鹅,猛兽她胆子小不敢碰的。”
      老二杨昌德是听懂了,他跟军师是同一阵营的,也不戳穿,甚至颇为欠揍添上一句,“老三他是说啊,嫂子嫁你真是可惜了,人家是才女,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跟你这样只会吃肉喝酒杀人的糙汉子在一起,恐怕没共同语言喽!嗷嗷嗷!”
      还没说完就被锤了一脑袋瓜子,做哥哥的下手毫不留情。
      “你瞎说!”
      某人脸红脖子粗辩驳,“哥哥跟你嫂子咋没有共同语言了呢?前一阵子咱俩还共同探讨诗词来着!你嫂子还夸我来着!”
      此处男人挺了挺胸膛,表情迷之骄傲。
      弟弟们个个笑喷了,“得了吧,老大,就你?你忘啦,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,还探讨诗词?”
      “你们这群小混蛋!今天老子非得好好教训你们!”
      被集体调戏的老大一言不合就暴走。
      军师赶紧救火,“咳,言归正传,老大,你做了什么事让嫂夫人称赞你了?”
      说到自家夫人,刚刚还在怒发冲冠的男人瞬间变温顺绵羊,他粗硬的指甲挠了挠脸庞,怪不好意思的。
      数双眼睛亮晶晶瞅着他。
      将军的脸染成了红彤彤的猴屁股。
      “去去去!你们这些没成亲小孩子,老是探听大人的事干什么?说了你们也不懂,赶紧的,干活去!”
      为了掩饰紧张,他伸脚踹向他们的屁股,一戳一个准。弟弟们痛得嗷嗷叫。
      “老大你混球,说好了不踹的!我可是你拜把子的弟弟!”
      “得了吧,你又不是嫂夫人,还指望老大对你怜香惜玉啊?”
      “老三你闭嘴,什么怜香惜玉,爷是个男人——”
      “哦,失礼,在下一时忘了!”
      “我去你的老三!看招!”
      赵承罡松了一口气,总算转移了这俩混球人精的视线。
      他不由自主抬起手,探进了衣襟里。
      最靠近心脏的地方,一方柔软的细帕被主人妥帖珍藏在衣缝里。
      那上面针脚细密,还绣着他的名字。
      他不识字,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长成了啥样,唯一见的最多的是在圣旨跟奏折上,可是陛下的字太随性了,在他看来就跟一团乱糟糟的水草差不多,肚子里没墨水的大老粗真的看不懂。
      还是夫人好,把他的名字一笔一划都勾勒得清晰明了。
      那帕子紧挨着他的命脉,焰火般灼热,烧得皮肤微微发疼。
      赵承罡深吸一口气,转而抬起头,流民躺在角落里哀嚎哭诉,衣衫褴褛,散发着一股儿腐朽的恶臭。四周斑驳的墙壁裂痕是战火留下的疮痍。
      那日夫人读到一卷太平盛世的诗词。
      她眼中流露出向往的神色。
      当时的他想也不想就拍了拍胸脯发誓。
      说天下终会太平。
      夫人笑了。
      那个笑容他现在想来还记得清清楚楚,她斜倚着窗扉,日光薄透如纱,轻盈落在她的乌发上,折着深深浅浅的光。
      她说——
      我信夫君会做到。
      “嘭嘭嘭!”
      赵承罡突然狠狠锤了自己胸口几下,肌肉噗噗震动的声音惊住了弟弟们。
      他们回过头,莫名其妙看人。
      “老大你干啥想不开呢?”
      “什么想不开,老子这是在壮胆,哦不对,是起誓,你们懂个屁!”
      “老大你发啥誓啊?”
      “老子不告诉你们,哼!”
      将军大人威风摆着手,雄赳赳气昂昂走了。
      众人笑嘻嘻跟了上去。
      “让弟弟猜猜,莫不是又是跟嫂子有关的吧?老大你是不是怕自己在外边待久了,想要摘一束野花,所以才发个誓心安一点?嗷,弟弟错了,老大别打,别打,要出人命啦!嫂子救命,老大他疯啦!”
      惨绝人寰的叫声久久回响在巷子里。
      一年,周军大败楚军,势如破竹,一路杀至楚国国都。
      楚都国君病急乱投医,以割让领土与公主和亲的方式,换取了附近国家的出兵支持。
      又两年,周军统帅以战力称雄,率领座下奇兵精英,奔袭三千余里,歼敌七万多人。
      狼烟烽火之下,六国溃不成军,纷纷臣服于周。
      至此,战乱结束。
      一个王朝统一的时代开始了。
      周军大胜,即日班师回朝,准备接受全国上下百姓的祝贺。
      军队纪律严明,禁酒是其中一条。
      难得打了一场旷古绝今的胜仗,在班师回朝的前天晚上,数名将领联名请命,解除一日酒令。赵承罡心里也痛快,大大方方同意了。
      帐篷边升起了一堆堆大型篝火,明光恍如白昼,旁边挤着一张张年轻而充满毅力的脸庞。
      他们慷慨高歌,阵阵浓烈的酒香在军旗下飘扬不绝。
      杨昌德狠狠咬着羊腿肉,塞得腮帮子鼓囊囊的,活像一只捕食的青蛙。
      他左顾右盼,哎了声,“老大人呢?怎么不见他出来?”
      军师用刀子小块小块切着肉,慢条斯理地说,“明天不是要回去了吗?依在下之见,老大应该是去捯饬自己了。”
      这话说得杨昌德差点没喷出来。
      “捯饬?你开玩笑,老大从来都不在意自己长成啥个球,呃?呃呃?”
      嘴里的肉骨头跌进篝火里,溅起数点炭火。
      杨昌德后知后觉痛呼了一声。
      但更多的还是——
      “卧槽!老大你你你你你换脸去了?”
      这位目似朗星、鼻若悬胆,真的是他那个胡子拉碴、不修边幅的老大?
      “老三,你捏捏我,我的眼睛是不是瞎了?”
      军师不理会他,捏住下巴,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,下了结论,“老二你是挺瞎的。在下认为,老大长得还真不丑,就是那胡子跟眉毛茂密得过分,把脸都给遮严实了。”
      他似有感叹地说,“老大,幸亏你娶妻了,不然在下等人都没活路了。”
      男人被他说得不好意思,手指挠了挠脑门,“嘿嘿。”
      他前几天去巡逻的时候,看见一只小兵仔在水边刮胡子,想着都三年没见夫人了,就狠下了心,去厨房偷了一把菜刀,躲在主帅帐篷里给刮了几下。
      “等等!老大你下巴冒血了!”
      小四惊悚大叫。
      又是一阵人仰马翻。
      赵将军被弟弟们摁着肩膀,由军师亲自操刀,将剩余的胡茬理得干干净净,顺带上了药。本来还想包扎的,男人死活不肯,说裹成了一个白布粽子,那老子在夫人面前咋还能威风起来呢?
      大家只得作罢,反正这家伙皮糙肉厚,也不在乎这点儿伤。
      虽然众人对他表达了一致的认可,没当过美男子的赵承罡依然有点儿不自信,时不时摸着光溜溜的下巴,忧愁道,“夫人她会喜欢这种吗?老子觉得没胡子太娘气了,跟个小姑娘似的,一点儿男人味都没有!”
      这会儿将军大人头脑发热的冲动过去了,又是悔得肠子铁青,唉声叹气。
      弟弟们轮番洗脑,好说歹说才把人安抚住了。
      “来,老大喝酒,今晚咱们不醉不休!要知道你一回去,嫂子可就不许你沾了!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!小四,给老大满上!”
      烈酒入喉,将军被呛得口鼻发热。
      “咳咳咳——”
      三年都没碰这玩意儿,后劲儿一下子就涌了起来。
      弟弟们被他的反应逗得哈哈大笑。
      看他们不怀好意的眼睛,将军大人赶紧溜了。
      他溜达到了一处湖边,周旁水草茂密,明月高悬上空。
      赵承罡又拿出了那方帕子,在月光下端详细看。
      快了。
      就快了。
      以大军的速度,半个月的脚程便能抵达京城。
      她现在又在做什么呢?三年了,她一个待在家里寂不寂寞?那个混蛋太子没有来惹她吧?好在他临走之前,特地留下了他的亲兵暗卫,应该能护得她周全无虞。
      他想着便失了神。
      “悉悉索索——”
      “谁?”
      “赵将军,是小人。”
      草丛中钻出一大一小的身影。
      那大人正是他三年前在巷子里给水的流民,后来携家带口去投靠他了,成了杨昌德手下的一个小兵,人们都叫他老刘。
      老刘手里还牵着一个姑娘,约莫是六岁的年纪,玉雪可爱。
      “老刘?是你!你不是回去了吗?”赵承罡惊讶地叫。
      老刘毕竟是前楚之人,考虑再三,还是留在了以前的镇子。
      “嘿嘿,俺们明天出发!今个是我小闺女的生辰,多煮了几碗长寿面,她吃不完,说给将军吃。”老刘摸了摸小女孩扎着红绳的丫髻。
      小女孩将藏在身后的盒子转出来。
      热气腾腾的面条捧到他面前。
      她怯生生叫了声,“给你吃。”
      赵承罡瞅着小姑娘眉清目秀的脸,心思已经飞远了。
      这男人傻兮兮认真琢磨,他跟琳琅以后生的瓜娃子,会不会跟她一样的好看呢?老人们常说女肖父儿肖母,万一闺女长他这满脸胡子,咋办?
      他抖了抖筷子,夹起面条往嘴里送。
      吃到一半,赵承罡瞥见老刘那复杂的眼神,心里打了个突。
      腹部骤然绞痛。
      “啪——”
      碗筷落地,溅起一地汤汁。
      “你、你往里面放了什么?”
      他一把扼住了老刘的喉骨,由于疼痛加剧,额头冒出大量的白汗尖儿。
      老刘透不过气来,断断续续地说,“是毒,我们楚、楚国的毒,你至多活不过十天!”
      十天之后毒发,肠穿肚烂至死。
      “你!”
      他目眦尽裂,死死掐住了人。
      老刘脸皮抽搐,翻起了白眼。
      “你这个坏人!你放开我爹爹!你放开!坏人!走开!”
      小女孩哭得声嘶力竭,小腿儿使劲踹着赵承罡,甚至张嘴要咬他的手。
      老刘看得魂飞魄散,“不行!你不能咬!阿宝,跑,快,跑!”
      “不要!阿宝要爹爹!坏人,你放开我爹爹!”
      看着小姑娘哭得一塌糊涂的脸蛋儿,将军内心深处的弦被拨动了,下意识就松了手。
      这一下,他也没了支撑,踉跄后退。
      “爹爹!爹爹你怎么样了?”
      “快、快走……”
      父女俩搀扶着离开。
      赵承罡喉咙嘶哑得厉害,短短时间内发不出任何的声音。
      噗通一声,人重重倒在了软泥地上。
      泥地是湿冷的,他不由得蜷缩起来。
      渐渐的,篝火旁载歌载舞的欢笑声离他远了,听不着了。
      “将军?将军!”
      “夫君,你醒醒……”
      纷乱的嘈杂声中,他好像听见了夫人的声音。
      虽然三年一个月零八天没有见着人了,她的声音却格外熟悉。
      他费劲睁开了沉重的眼皮。
      周遭的光影在摇晃着,晃得他眼睛直发晕。
      “老大!你醒了!”
      赵承罡挪过了头,见着了一旁的杨昌德,差点没认出来。这个小混蛋惯爱干净的,怎么粗心到忘记刮胡子了?整张脸就跟发霉的蘑菇似的,怪吓人。
      将军有点儿想笑,嘴角勉强扯了扯,又无力垂下了。
      他的视线从杨昌德的脸上划过,定在了他身后刺眼的光源上。
      那光摇摇晃晃的,他费了好一会儿才看清光是从马车深青色的帘布透进来的。
      帘子缝隙中,赵承罡隐约看到了远处苍碧的山。
      还有满山坡的小雏菊。
      “这……是哪……”
      喉咙仿佛含着铁刺儿,将军只能慢慢吞咽着口水。
      “周国!这里是周国!老大,你先忍着,我们很快就到京城了!小四他比我们早一步,已经赶回京城禀报陛下了,陛下他最疼你的,一定会准备好神医救你!”
      赵承罡盯着他嘴巴看好了一会儿。
      “你……说什么?”
      为什么他没听见声音?
      难道这是个梦?
      应该是梦,他浑身无力,仿佛被锁链绑着,挣脱不得。仿佛有一股莫名的力量,从下面拽着他的脚,在深深的泥沼中不断下沉、下沉。
      “老大,你要撑住,就几天,几天就好!我们很快就到家了——”
      黑暗袭来,将军又沉沉睡了过去。
      再次醒过来的时候,是一天下午。
      马车轱辘辗转在熟悉的街道上。
      七月初四的古城散发着雨后的清新气息,人群熙熙攘攘,如往日般热闹。
      将军迷迷糊糊地想,这次的阳光比之前要暖和多了,也不刺眼,在四肢里暖洋洋散开。
      他感觉好多了。
      再好好歇息一下,他就能起身走路了。
      大老爷们的,好不容易得胜凯旋,就该是骑着马风风光光回去,再不济也是走着,哪有将军坐着马车回家的?
      老二也真是的,怎么能忽略这种严肃的细节呢?
      做哥哥的得好好给他说道说道。
      他张了张嘴,血丝从里面淌了出来,“老二……”
      将军怔了怔,慢慢抬起手臂摸了摸。
      “这是……”
      他发起呆。
      是红的。
      好像新婚那夜夫人嫁衣的颜色。
      杨昌德的身体微微痉挛,他挤出了笑,“怎么了老大?你刚醒,是不是饿了?要不要吃点东西?”
      对方忽然问,“几天了?”
      “什、什么?”
      “嗯,没什么。昌德,你先,扶哥哥起来。”
      “老大,你现在不能乱动!”
      他还没得及劝阻,对方径直撑起了手臂。
      杨昌德吓了一跳,连忙搀扶住人。
      才短短一会儿,将军身上的衣裳湿透了大半,好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。
      他并不在意,探出手,巍巍颤颤掀开了帘子。
      这刻将军突然想起了第一次的进城。
      那时候他还不是骑着高头大马、威风凛凛的大将军,只是一个连一件完整的衣裳都没有的逃难亡民,天天惦记的,也不过是街角那一家热气腾腾的包子铺。
      那包子铺的老板娘是个膀大腰圆的中年大婶,平常凶得很,经常拎着菜刀到处砍人。他听人说,这都是老板娘的男人惹的祸,生得比女子还漂亮,总是招来一群狂蜂浪蝶。
      于是老板娘天天追着她男人砍。
      他心想,以后娶媳妇可要擦亮眼睛,绝对不能要这么凶的婆娘,天天家暴那咋成呢?
      不过这个念头只在他脑海里转了一圈就消失了。
      他身上一文钱都没有,招工的人看他凶神恶煞的,都以为是来打劫的,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。
      想要去乞讨吧,又抹不下脸来。
      你说一个大男人的,头顶青天,四肢健全,怎么能像孬种一样活着?
      不过他饿了好些天,眼睛发绿,真的是走投无路了,在某一天,肚子咕咕叫的他下定决心要抛弃自尊,当一个没有良心的街头恶霸。
      然后,他就去隔壁包子铺那边蹲点了。
      就在他罪恶的双手准备伸出去的时候,边上来了一辆香木马车,隔着老远他都能闻到一股儿香气。车上下来了一个衣饰精巧的小丫头,备着专用的食盒。
      小丫头跟老板娘说说笑笑,显然是很熟络。
      他正暗自观察着,马车的纱帘掀开了一角。
      隔着熙攘的人群,视线瞬间对上了。
      那是一个特别漂亮特别漂亮的小姑娘,约莫是十岁的秀气模样,眼如春波明,唇似石榴红,不难想象她长大之后的风华绝代。
      小小姐眨了眨眼睛。
      他局促低下头,用旁边装着发臭青菜的箩筐遮住了脸,努力减小自己的存在感。
      “喏,这是我家小姐给你的。”
      那提着食盒的小丫头走近,笑嘻嘻递过来一个馒头。
      “这、这给我的?”他好久都没跟人说话了,一开口是哑涩的粗音,连他都不知道自己说什么,语无伦次,很是丢人。
      回过神时,小姐的马车已经没入街巷了。
      他来到京城吃到的第一个热乎乎的食物,是一个裹着香菇、虾仁还有些许葱蒜的白面包子。靠着这个包子,他挨过了那天晚上的刺骨冷雨。
      那天晚上赵承罡做了个决定。
      他想当一个英雄。
      一个出人头地的英雄。
      也许命运就是这样的奇妙,上一刻他想着犯罪,下一刻就放下屠刀要立地成佛了。
      一个包子也能拯救世界的,他想。
      第二天赵承罡去参军了。
      主考官还问他为什么要选择当兵。
      他当时说了什么来着?
      哦,想起来了。
      他不想饿死。
      他想当个大将军。
      然后,他要娶一个头发长长的、笑起来颊边有两个浅浅梨涡的小姑娘。
      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
      亲爱的女朋友们,作者菌昨天累得睡着了,忘记请假公告了,今天补上甜甜的大肥章,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