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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门富贵妻:重生媳妇有点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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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696章 必须身心干净
      小心翼翼的起身,穿鞋,看着山上粉嫩的衣服,苦笑着说:
      “我都二十多了,你还当我是我小姑娘?”
      徐永涵看着她身上的衣服,笑着道:
      “不管你多大,在我心里都是小姑娘,我生生世世要守护的小姑娘。”
      丁琬幸福的点头,跟他十指相扣,慢慢的走出去。
      伤在肩头,只要胳膊不做大力运动,都没事儿。
      从屋子里出来,阳光明媚。
      用手挡住,满足的闭上了眼睛,说:
      “能活着看着这一切,真好。”
      徐永涵伸手搂着她,道:
      “说什么傻话。你这辈子都不能先走,得一直陪着我。”
      “好,我永远都陪着你,生生世世。”
      夫妻俩默契的笑了,然后去到隔壁院子。
      房间外,徐永涵被红鹰拦下了。
      丁琬是女子,这个时候自然要进去。
      推门进屋,百灵昏迷在床上,夜莺正在一旁配药。
      想着梦境里,上一世的皇后不是夜莺,她的心里就各种难受。
      等在看到百灵的伤时,这情绪就有些绷不住了。
      原本白嫩的肌肤,没有一块好地方,要不要这么狠?
      鼻酸、眼热,情绪直冲发顶。
      “你别哭啊。我救她已经很费劲儿了,没空再哄你。”
      夜莺没有转头的提醒。
      丁琬使劲儿眨巴着眼睛,把眼泪逼退后,道:
      “她怎么样?”
      “没事儿,皮外伤。”夜莺回答。
      每一个瓶子都往碗里倒,看似杂乱无章,但却严格控制着计量。
      丁琬走到窗前,看着一块一块的青紫、还有红烂,心疼的捂着胸口说:
      “他们还是不是人?她可是女儿家啊!”
      夜莺和着药,听到这话,嗤笑着摇头。
      “怎么,敌人还能因为她是女子就手下留情?那些是杀手,莫得感情的杀手!”
      丁琬掏出随身携带的帕子,跪坐在床边,小心翼翼的给她擦拭额头上的汗。
      “即便如此,也不该这么下手啊?”
      “不下手就凌辱,你当他们是什么好人不成!”夜莺轻声提醒。
      见她一脸错愕,叹口气又道:
      “丁琬,有个词叫‘江湖险恶’。你以为你小姑父为何不做江湖头目,而被殿下收编,娶了你小姑?他是聪明人,知道刀口舔生活,不是长久之计。在京城,人心险恶,你跟黑鹰都没有靠山,还是要小心谨慎。”
      丁琬明白的点点头,担忧的又看百灵。
      “你放心,我手底下的人,各个都下了幽香寒。除非解毒,否则谁碰他们谁死。月影楼及其江湖人都知道,所以他们不敢动。”
      丁琬惊讶,看着她问:
      “那毒……会不会伤身子?”
      “会!会让他们小日子难受,不过解毒之后调养三年,就跟正常人无疑。”
      见她蹙眉,笑着又道:
      “凌辱跟腹痛,你觉得哪个比较好?”
      丁琬想了下,理解的舒展眉头。
      鹰魂都是女子。
      女子功夫再高也是女人,若是有朝一日落在歹人手里。男人想要惩罚女人,那可是易如反掌,招数泛滥。
      幽香寒虽然是毒,但也是保护这些姑娘们最好的利器。
      见她调好药膏回来,丁琬自告奋勇——
      “我帮你做些什么吧。”
      夜莺看着她,笑着摇头道:
      “你自己都是独臂女侠,你能做什么啊?去厨房看看婆子们的汤炖好没。我加了些药材,你跟她都能喝。你先去喝一些。”
      “我……”
      “听话!”夜莺打断她,继续又道,“你跟黑鹰和好,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。现在,去喝汤。”
      丁琬还想坚持,可对方一点余地都不给,只能点点头,配合的出去。
      门关上后,一直闭着眼睛的百灵,才睁开眼,说:
      “她跟黑鹰好了?”
      “应该是好了。”夜莺回答,“昨天晚上被偷袭,那一枚镖是奔着丁琬去的,黑鹰为她挡,可这丫头又替黑鹰挡。”
      “啊?!”
      “也亏得他们俩这么的谦让,才变换了二人的位置。最后那枚镖,也就打在了她的肩头,无伤大雅。”
      百灵嘴角狠抽,还是第一次听到女人为男人挡伤害的。
      不过这样也好,他们夫妻和好如初,大家都跟着高兴。
      夜莺见她精神头不错,提醒着说:
      “我要开始了,你忍着点儿。”
      百灵“嗯”了一声,张嘴咬着枕头。
      与其疼的叫喊,浪费体力,倒不如去适应。
      虽然过程煎熬,总比乱喊乱叫来的要好。
      夜莺把膏碗放在一旁,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,深吸口气。
      然后先把她身上开始溃烂的地方,小心翼翼刮掉。
      这是个细活儿,若是少刮一块,都得二次复发。
      全都刮完,已经是半个时辰的事儿。
      再看百灵,疼的虚弱,但是意识尚存。
      把杜鹃做的丸药掏出一颗,喂给她,道:
      “我要清洗伤口了,会更痛,忍着。”
      “嗯!?”
      百灵迅速咽下药丸,继续咬枕头。
      高粱酿打开,酒香四溢,可这一刻的酒香对百灵来说,就是煎熬。
      过程真的太难熬,可偏偏小姑娘一声不吭。
      除了满身冷汗之外,其余都好。
      伤口全部清洗好,在把配好的膏碗拿起,小心翼翼的涂抹。
      整个后背全都涂好后,夜莺长叹口气,道:
      “换前面,你得站着。”
      百灵疼的都已经麻木,可身上的伤若是不及时治疗,她就没资格做鹰魂。
      缓解了一下,然后咬牙起身、穿上鞋。
      夜莺心疼的红着眼睛,咬牙切齿道:
      “你放心,等抓到了岳汉明,先给他开水烫,然后找十个乞丐喂上烈药,与之放一起。我弄不死他。”
      百灵听到这话,嘴角狠抽,但是心头却十分暖和。
      上扬嘴角,柔声说:
      “首领永远都是一切出发为了我们。您放心,这点子伤,百灵不放在心上。”
      夜莺摸着她身上唯一一个好地方——脸儿,道:
      “你不放在心上,但是本座不能不记。你们跟我一次,我若是连你们都护不下,日后怎么做国母?”
      夜莺从来都不掩饰自己的野心,整个鹰巢也都知道她的奋斗目标。
      偏偏主子也喜欢首领,本该佳偶天成,偏偏主子那里有些迫不得已。
      看着拿匕首的夜莺,百灵抿唇说:
      “首领,其实只要主子的心在你这,他有多少女人,又有什么意义?”
      夜莺撩眼,清冷的道:
      “那是你的想法,不是我!我的人,必须身心干净,否则我不屑。别说话,我要给你疗伤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