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介绍 首页

    咸鱼穿进末世文[穿书]

  • 阅读设置
    第130节
      陆启明扫了眼,收回视线,语速飞快地说了一句话。
      江妙妙没听清,“什么?”
      他尴尬地清清嗓子,重复了一遍。
      “短效避孕药。”
      “是么?”
      她老月经不调,以前听说这种药能调节经期规律,可以试试。
      江妙妙丢了几盒进袋子,陆启明陡然瞪大眼睛,想问又不太好意思问,只好装作没看见。
      各类药物拿了上百盒,酒精、消毒棉、纱布等也装了几袋子。
      二人打道回府,路过教堂门口,好奇地走进去看了看。
      宽阔的厅堂里挂着一幅耶稣像,画像前面有十排座位。
      由于建筑主体是白色的,一眼望去,很有点圣洁的感觉。
      江妙妙侧着脸问:
      “你相信有神明吗?”
      陆启明摇头。
      “为什么呀?”
      “要是有,他怎么会任由他的信徒一个个死去?”
      他说完低头问:“你信?”
      她笑道:“我不信神明,但是信缘分。”
      冥冥之中,是缘分让他们走到一起。
      遇到他之前,她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青年。
      可是见到他以后,她整个世界都亮了起来,变得有意义有追求。
      “快走快走,咱们该做午饭啦。”
      江妙妙拉住陆启明的手,穿过无人的街道,回到漂亮的新家里。
      手头有米,可以做米饭吃。
      陆启明去耕地那边挖了几颗土豆和番茄,切块丢进锅里和米饭一起煮。
      一小时后,一锅香喷喷的蔬菜烩饭出锅了。
      米饭被番茄染成红色,点缀着绿色的欧芹叶子,看起来相当漂亮。
      土豆的味道也很香,江妙妙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送进嘴里,满意地竖起大拇指。
      “真好吃。”
      “真的?”
      “嗯!你不觉得看起来特别像餐厅里的海鲜烩饭吗?可惜没有海鲜。”
      陆启明:“……你想暗示什么?”
      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。
      “咱们现在靠海,岛上的人本来就是靠海产品为生的,所以你
      看……”
      他面无表情地说:“那些骨灰可都冲进了海里。”
      “没事没事,大海那么大,这么点东西混进去,毒不死人。”
      “海里的鱼没有食吃,会吃丧尸的残骸,搞不好你会从鱼肚子里吃出一根手指头。”
      “……”
      “有些鱼体型小,会把丧尸的尸骸当巢穴,在它肠子里钻来钻去。”
      “……”
      “大龙虾很喜欢吃动物尸体,遇到丧尸大概会游过去饱餐一顿吧,你确定要吃这样的海产品?”
      江妙妙被他说得都快吐了,脸色发青,败下阵来。
      “行行行,我继续吃土豆好了吧。”
      陆启明忍俊不禁,“不过我觉得贝类还是可以尝尝的,它们主要吃水草和微生物,不如下午去礁石那边看看?”
      贝壳好啊,牡蛎扇贝青口贝,都是江妙妙的热爱。
      今天从仓库里找到几包粉丝,搞不好晚上就能来道粉丝蒸扇贝呢。
      两人加快吃饭速度,解决完那锅烩饭后,就从屋中翻出鱼篓胶鞋水桶等物,奔向不远处的海岸。
      由于码头那里昨天才焚烧过尸体,他们特地选了另一个方向,离那片海域远远的。
      岸边布满了巨大的深色礁石,上面长满青苔,看起来毛茸茸的。
      至于贝壳,乍一眼望过去,到时一个都没有。
      江妙妙从未在海边生活过,见状有些狐疑。
      “你确定这种地方有贝壳,不需要下水去捞?”
      陆启明把胶鞋丢给她,自己赤着脚往礁石去走。
      “等着瞧好了。”
      江妙妙见状,赶紧换鞋跑过去。
      身后传来呼哧呼哧的声音,回头一看,江肉肉也跟来了。
      “肉肉,回去,别过来。”
      这里浪可大呢,它又傻乎乎的,万一一个浪头把它给卷走了,她哭都没地方哭。
      江肉肉却不肯回头,执着地跑过来,爪子踩进水里。
      江妙妙打算去抱它,却见它往水里一钻,像模像样地游了起来,狗刨的姿势比她都标准。
      ……好吧,它还有这技术,差点埋没天分了。
      江妙妙放心地朝陆启明走去,后者已经蹲在一块巨大的礁石上,开始寻找贝壳了。
      “咦,这个是吗?”
      她瞥见一个圆溜溜黑乎乎的东西,捡起来一看,只是枚小石头,失望地丢回水里。
      “你是不是傻?贝壳肯定吸在石头上,去地上怎么可能捡的到?”
      陆启明回头,赤|裸裸地嘲笑她。
      她冷笑,“你别笑话我,你找半天了有收获吗?自己也是个门外汉,半斤八两。”
      “急什么?马上就有了。”
      陆启明继续搜寻,不放过每一个缝隙,很快真的找到一个,举在手里晃了晃。
      “你看这是什么。”
      江妙妙要过去,不料脚底打滑,身体一歪摔了个四脚朝天,尾椎骨磕在石头上,痛得她眼泪狂飙。
      陆启明忙过来扶她。
      “你没事吧?”
      她脱下胶鞋远远丢开。
      “这什么破鞋啊,一点都不防滑。”
      “破皮了吗?回去擦点药?”
      她摇头,心思全在他手上。
      “你到底捡到了什么?给我看看。”
      陆启明递过来一个黑乎乎的玩意儿,粗看也像石头,但是仔细观察,就发现中间有条缝,表面凹凸不平。
      根据江妙妙多年的烧烤经验判断——这是枚牡蛎。
      陆启明找了块石头,用力一砸。
      坚硬的外壳裂开,露出里面肥美的嫩肉。
      呜呜,真的是牡蛎!
      一枚可不够吃,她还要找。
      江妙妙如同打了鸡血般站起来,赤着脚在礁石上攀爬,势要将这里的贝壳一扫而空。
      然而对方跟她过不去,苦苦搜寻半天,除了脚板被青苔染成绿色外,一无所获。
      陆启明又找到一枚,得意地朝她炫耀。
      “你觉不觉得我像一个伟大的父亲。”
      “父亲?”
      “用双手赚钱养家,带食物回去,喂养自己不成气的傻女儿,还有贪吃的傻狗。”
      “……少自恋了,指不定谁喂谁呢。”
      江妙妙振作精神,继续找。
      突然一个湿漉漉的黑鼻子拱到她手上,江肉肉浑身的毛湿透了,嘴一张,放下一枚小扇贝。
      江妙妙:“!!!陆启明你看!肉肉找的!”
      她激动地举起来,后者瞥了眼,不屑。
      “这么小,够塞牙缝吗?”
      江肉肉扭头钻进水里,片刻后回来,叼着一枚快有手掌大的牡蛎。
      “陆启明,你看呐!它好厉害!”